《最高国民法院合于审理破损丛林资源刑事案件实用执法若干题方针声明》已于2023年6月19日由最高国民法院审讯委员会第1891次聚会通过,现予颁布,自2023年8月15日起推行林木。
(2023年6月19日最高国民法院审讯委员会第1891次聚会通过,自2023年8月15日起推行)
为依法惩办破损丛林资源非法,偏护生态处境,按照《中民共和国刑法》、《中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民共和国丛林法》等执法的相合原则,现就审理此类刑事案件实用执法的若干题目声明如下:
第一条 违反土地料理法例,违法占用林地,改革被占用林地用处,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该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原则的酿成林地“毁坏”:
(三)正在林地上排放污染物、堆放抛弃物或者举办非林业出产、修理,酿成林地被告急污染或者原有植被、林业出产条目被告急破损的。
实行前款原则的举止,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该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原则的“数目较大,酿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豪爽毁坏”:
(三)违法占用并毁坏的公益林地、商品林地数目虽未诀别到达第一项、第二项原则圭表,但按相应比例折算合计到达相合圭表的;
(四)二年内曾因违法占用农用地受过二次以上行政处分,又违法占用林地,数目到达第一项至第三项原则圭表一半以上的。
第二条 违反国度原则,违法采伐、毁坏列入《国度核心偏护野生植物名录》的野生植物,或者违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明知黑白法采伐、毁坏的上述植物及其成品,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该当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条的原则,以迫害国度核心偏护植物罪入罪处分:
(三)迫害国度核心偏护野生植物,数目虽未诀别到达第一项、第二项原则圭表,但按相应比例折算合计到达相合圭表的;
实行前款原则的举止,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该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条原则的“情节告急”:
(三)迫害国度核心偏护野生植物,数目虽未诀别到达第一项、第二项原则圭表,但按相应比例折算合计到达相合圭表的;
违反国度原则,违法采伐、毁坏古树名木,或者违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明知黑白法采伐、毁坏的古树名木及其成品,涉案树木未列入《国度核心偏护野生植物名录》的,按照涉案树木的树种、树龄以及史籍、文明价钱等身分,归纳评估社会迫害性,依法入罪处分。
第三条 以违法据有为方针,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该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一款原则的“盗伐丛林或者其他林木”:
(二)违反丛林法第五十六条第三款的原则,私自采伐国度、整体或者他人通盘的林木的;
不以违法据有为方针,违反丛林法的原则,举办开垦、采石、采砂、采土或者其他举止,酿成国度、整体或者他人通盘的林木毁坏,切合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原则的,以蓄谋毁坏财物罪入罪处分。
第四条 盗伐丛林或者其他林木,涉案林木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该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一款原则的“数目较大”:
(三)数目虽未诀别到达第一项、第二项原则圭表,但按相应比例折算合计到达相合圭表的;
实行前款原则的举止,到达第一项至第四项原则圭表十倍、五十倍以上的,该当诀别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一款原则的“数目强大”、“数目更增强大”。
实行盗伐林木的举止,所涉林木系风倒、火烧、水毁或者林业无益生物等天然因由毕命或者告急毁损的,正在决断应否追查刑事义务和裁量责罚时,该当从厉左右;情节明显微幼迫害不大的,不可动非法打点。
第五条 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该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二款原则的“滥伐丛林或者其他林木”:
(一)未得到采伐许可证,或者违反采伐许可证原则的年华、所在、数目、树种、形式,自便采伐本单元或者自己通盘的林木的;
(二)违反丛林法第五十六条第三款的原则,自便采伐本单元或者自己通盘的林木的;
(三)正在采伐许可证原则的所在,赶上原则的数目采伐国度、整体或者他人通盘的林木的。
第六条 滥伐丛林或者其他林木,涉案林木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该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二款原则的“数目较大”:
(三)数目虽未诀别到达第一项、第二项原则圭表,但按相应比例折算合计到达相合圭表的;
实行前款原则的举止,到达第一项至第四项原则圭表五倍以上的,该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二款原则的“数目强大”。
实行滥伐林木的举止,所涉林木系风倒、火烧、水毁或者林业无益生物等天然因由毕命或者告急毁损的,凡是不以非法论处;确有须要追查刑事义务的,该当从宽打点。
第七条 认定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三款原则的“明知是盗伐、滥伐的林木”,该当按照涉案林木的出卖代价、起源以及收购、运输举止违反相合原则等情节,联结举止人的职业请求、经过体味、前科境况等作出归纳判定。
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能够认定举止人明知是盗伐、滥伐的林木,但有相反证据或者也许作出合明了释的除表:
第八条 违法收购、运输明知是盗伐、滥伐的林木,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该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三款原则的“情节告急”:
(三)涉案林木数目虽未诀别到达第一项、第二项原则圭表,但按相应比例折算合计到达相合圭表的;
实行前款原则的举止,到达第一项至第四项原则圭表五倍以上或者拥有其他更加告急情节的,该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三款原则的“情节更加告急”。
第九条 多次实行本声明原则的举止,未经打点,且依法该当追诉的,数目、数额累计企图。
第十条 伪造、变造、交易采伐许可证,丛林、林地、林木权属证书以及占用或者征用林地审核赞同书等国度圈套照准的林业证件、文献组成非法的,根据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一款的原则,以伪造、变造、交易国度圈套公函、证件罪入罪处分。
交易许可进出口说明书等筹办许可说明,同时组成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二百八十条原则之罪的,根据处分较重的原则入罪处分。
违法实行采种、采脂、掘根、剥树皮等举止,切合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原则的,以偷盗罪论处。正在决断应否追查刑事义务和裁量责罚时,该当归纳思索对涉案林木资源的损害水准以及举止人赢利数额、举止动机、前科境况等情节;以为情节明显微幼迫害不大的,不可动非法打点。
(四)暴力抗拒、窒塞国度圈套事情职员依法实践职务,尚不组成滞碍公事罪、袭警罪的;
实行本声明原则的破损丛林资源举止,举止人系初犯,认罪认罚,主动通过补种树木、光复植被和林业出产条目等形式修复生态处境,归纳思索涉案林地的类型、数目、生态区位或者涉案植物的品种、数目、价钱,以及举止人赢利数额林木、举止措施等身分,以为非法情节微幼的,可免得予刑事处分;以为情节明显微幼迫害不大的,不可动非法打点。
第十三条 单元犯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第三百四十四条、第三百四十五条原则之罪的,根据本声明原则的相应天然人非法的入罪量刑圭表,对直接职掌的主管职员和其他直接义务职员入罪处分,并对单元判处分金。
第十四条 针对国度、整体或者他人通盘的国度核心偏护植物和其他林木实行非法的违法所得及其收益,该当依法追缴或者责令退赔。
第十五条 结构他人实行本声明原则的破损丛林资源非法的,该当遵照其结构实行的全盘罪过处分。
对付受雇佣为破损丛林资源非法供应劳务的职员,除加入利润分成或者领取高额固定工资的以表,凡是不以非法论处,但曾因破损丛林资源受过处分的除表。
第十六条 对付实行本声明原则的合连举止未被追查刑事义务的举止人,依法该当予以行政处分、政务处分或者其他处分的,移送相合主管圈套打点。
第十七条 涉案国度核心偏护植物或者其他林木的价钱,能够按照销赃数额认定;无销赃数额,销赃数额难以查证,或者按照销赃数额认定昭着分歧理的,按照墟市代价认定。
第十八条 对付涉案农用地类型、面积,国度核心偏护植物或者其他林木的品种、立木蓄积、株数、价钱,以及涉案举止对丛林资源的损害水准等题目,能够由林业主管部分、观察圈套凭据现场勘验、检讨笔录等出具认定偏见;难以确定的,凭据判断机构出具的判断偏见或者下列机构出具的讲演,联结其他证据作出认定:
第十九条 本声明所称“立木蓄积”的企图措施为:原木料积除以该树种的出材率。林木中华黎民共和国最高黎民法院